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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关于2020年6月4日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A- A+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环洋氯丙烷配套甘油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榭生态〔2020〕5号 | 2020年6月4日 | 附件1 |
公告期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5日(7个唯一日)
公告时间: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app手机版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89283205 传真:89283208
通讯地址:app手机版行政商务区东楼16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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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