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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关于受理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配套甘油提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拟作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A- A+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配套甘油提纯项目 | 宁波app手机版万华工业园内东港北路7号 | 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通过对现有二期已批待建的甘油预处理装置进行改扩建,建设16.5万吨/年精甘油装置及配套的辅助国际和公用国际,扩建一套气液焚烧炉。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处置,真空系统尾气、回收单元尾气、储罐呼吸废气送气液焚烧炉,焚烧后经急冷、碱洗后 2、废水处置,清污分流,其中含盐废水进入现有氯化钙回收装置;其它废水进入现有废水处理设施; 3、固废分类处置,其中溶盐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压滤后送北仑环保固废处理中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日(11个唯一日)。
联系人:app手机版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9283205 传真:89283208
通讯地址:app手机版行政商务区东楼16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