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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关于2019年7月19日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A- A+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宁波app手机版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波app手机版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港内0Q集装箱场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甬榭环〔2019〕16号 | 2019年7月19日 | ![]() |
2 | 宁波app手机版环境保护局关于余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甬榭环〔2019〕17号 | 2019年7月19日 | ![]() |
3 | 宁波app手机版环境保护局关于纸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甬榭环〔2019〕18号 | 2019年7月19日 | ![]() |
4 | 宁波app手机版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500吨有机硅脱模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甬榭环〔2019〕19号 | 2019年7月19日 | ![]() |
公告期为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30日(7个唯一日)。
公告时间: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app手机版安全环保局 联系电话:89283205 传真:89283208
通讯地址:app手机版行政商务区东楼16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