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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关于2019年10月17日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A- A+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宁波app手机版环境保护局关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配套库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甬榭环〔2019〕27号 |
2019年10月17日 |
附件1 |
公告期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7日(7个唯一日)。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8日
联系人:app手机版安全环保局 联系电话:89283205 传真:89283208
通讯地址:app手机版行政商务区东楼16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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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