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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关于受理宁波璟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拟作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A- A+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app手机版境内 | 宁波璟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app手机版雪窦山路103号3号楼1-1室A区榭西标准厂房内,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实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球罩18万件等 | 严格按后评价及备案意见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生活废水纳管 2、焊接打磨烟粉尘加强机械通风,满足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
2 | 汽车减震器生产项目 | app手机版境内 | 宁波app手机版帕特橡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app手机版雪窦山路103号榭西标准厂房,企业拟投资50万元,实施汽车减震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减震器2000件 | 严格按后评价及备案意见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生活废水纳管 2、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8日(7个唯一日)。
联系人:app手机版安全环保局 联系电话:89283205 传真:89283208
通讯地址:app手机版行政商务区东楼16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